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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企业“大监督”工作格局的思考
□三处 谢奉易
  党的二十大指出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推动完善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体系。随着国有企业面临的发展环境日益复杂,内外部风险挑战相互交织、不断变化,国有企业要想完善内控体制机制,有效防范廉洁风险,需要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构建贯通协同的“大监督”工作格局,统一形成系统监督合力,综合提升管理效能。本文从纪检角度出发,通过深入分析企业“大监督”工作运行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认识与思考。
  一、构建企业“大监督”工作格局的现实意义
  构建企业“大监督”工作格局旨在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围绕企业中心任务和阶段性重点工作,找准监督的重点和难点,通过“穿针引线”,发挥各要素系统的专业长处,实现优势互补、信息互通、协同互联,逐步构建起党委巡察、纪委监督、法律合规、财会监督、审计监督、职工民主监督等多位一体的“大监督”体系,将监督发现的问题,转化为系统部门履职能力提升与纪委执纪审查效率提升的重要成果,从而更好地织密织牢监督和风险防控网络,进一步推动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二、“大监督”工作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大监督”体系的重要性认识有待提高。部分管理人员在管理过程中还没有形成系统思维,没有从政治高度去认识“大监督”体系,没有把“大监督”思维与具体业务工作联系和结合,在实际工作中往往还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干脆不要的错误思想,弱化虚化监督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二)“大监督”体系的权责有待明晰。部分管理人员在管理过程中还没有完全形成系统思维,没有完全从政治高度去认识“大监督”体系,特别是在“大”的框架体系下,所有部门都是职责部门,在相关问题处理过程中,可能牵扯多个部门,如果没有牵头部门主动协调,很可能存在集体搁置和不管不顾的情况。
  (三)“大监督”运行机制有待健全完善。在现行体制下,企业监督处置机制还是以沟通会商机制为主,往往在事后召开会议提出监督整改意见、交换想法。监督力量没有在事先防范上进行安排部署,没有较统一的思路、统一的计划和统一的措施,“大监督”没有贯穿于各项重要工作事先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置的始终。有时横向沟通松散、不及时,纵向沟通执行不力,监督责任不清。
  (四)“大监督”与基层融合力度有待增强。虽然“大监督”工作的触角已逐渐向基层延伸,但是监督管控力度仍然薄弱。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由于监督机制仍不完善不健全,企业系统部门对项目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管检查不到位不全面,导致在制度落实上执行不严格、履职监管不力、管理粗放流于形式的问题经常出现。对多数项目而言,纪律委员均为兼职,不论是在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和工程项目廉洁风险防控的认知上,理论水平不够,与项目书记协同配合不强,更重要的一点是受自身职能限制,主要精力更多集中在业务上,监督管理流于形式,在项目重大问题监管上缺乏独立性。
  (五)“大监督”成果转化有待深化。监督的手段较为单一、方式方法较为传统,各系统部门平时还是重点盯防业务管理领域的工作,“大监督”有时因程序繁琐复杂而有形无效,导致监督实效不够,还增加系统部门工作量,在制度建设、监督措施、责任分工体系方面还欠缺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方法。
  三、强化“大监督”工作格局的构想和思路
  (一)将“大监督”体系与企业作风建设相结合,切实发挥廉洁风险防范作用。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管党治企,在重要的党建工作会议中强调“大监督”的重要性,将“大监督”与“两个责任”“一岗双责”相联系,发挥思想引领和监督保障作用。紧紧围绕生产经营和项目管理中心工作,不断强化项目班子成员和各系统部门横向监督和纵向监督的意识,共同参与到企业“大监督”体系中。在深化企业“身边微腐败”“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中,由纪委牵头,协同各监督要素部门深入基层项目,对苗头性、倾向性廉洁问题进行走访检查,发挥专业优势,组织开展联合监督,共同把好事前防范廉洁风险关口。
  (二)增强“主人翁”意识,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厘清责任才能扛起责任、落实责任,各系统要在集团公司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统一协调的基础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找准职能定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将系统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横向监督和纵向监督、自主监督和联合监督有机结合起来,遇到交叉问题及时协商解决而不拖延搁置,避免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还要厘清各级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建立责任清单,确保自身管理范围内的工作不出问题。
  (三)定期召开联席会,建立健全问题处置机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纪委协调组织沟通联席会,结合近几年开展的亏损项目治理工作,将履职不力与违规违纪问题放在一起核查,深挖系统管理中的贪腐问题,以系统自主监督为主导,纪检再监督,审计、巡察、法规等监督机构专项检查为补充,各系统交叉监督为辅助,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通过提前建立系统年度重点监督工作清单,逐条核对,对关键指标出现异常的情况及时在会上提出反馈意见,综合研判、协商解决,确保信息及时共享传递,尽可能避免内部消化而导致问题治表不治里的情况。
  (四)上下统筹各级监督力量,将监督网络向基层延伸。基层项目是企业生产经营的主阵地,纪委要打破“坐在办公室里等问题”的思维局限,主动出击、深入一线,拓宽监督的广度和深度,通过问卷调查、谈心谈话、信息填报等方式,充分听取职工干部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开展“开工必开廉政课”“廉洁专题课”等活动,将廉洁文化与监督工作深度融合。通过“微腐败”调查走访,反映项目仍然存在管理粗放、作风不端、纪律意识淡薄等问题,所以从纪检的角度来看,深入基层调研访谈实属必要,不仅可以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还能获取一些问题线索,为班子建设、系统管控、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等提供改进的方向,特别是要把成本亏损严重的项目作为违规违纪与履职不力专项治理的重点。
  (五)全面深化监督成果运用。监督始于发现问题,止于解决问题。监督成果转化运用不能仅停留在解决具体的问题上,还要通过研究共性和特性问题,与补足补强系统短板、建立健全系统管理机制结合起来,行成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在纪委的层面,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责,在案件查办整个环节,统筹好“严厉惩治腐败,行成震慑作用”的不敢腐、“扎紧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的不能腐、“加强党性教育,提高思想觉悟”的不想腐三者的关系,一体推进“三不腐”建设,将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推进。
  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是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纵深推进的深刻实践,也是建立健全集团各项制度和防控机制的重要内容。我们纪检组织要在集团公司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努力推动形成目标统一、步调协调、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大监督”工作格局,争取做到碍口前移,把违规违纪问题消除在萌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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