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上周吧,我去商业街配眼镜,等候的时候,一转身,发现隔壁是一家新华书店。我不由得快步走进书店,激动地看着琳琅满目的书籍和三三两两的借阅者,油墨特有的香气沁人心脾。在令人安心的氛围里,我也慢慢平静了下来。恍然,我好像很久没有逛过书店了。
我原来蛮喜欢去书店看书的。小学时喜欢看卡通漫画,初中则爱看伤感文学,高中看仙侠小说多一些。当然,什么历史记载、科普杂谈啊也是我爱看的。每逢周日,吃过早饭,兜里揣上三块钱,加上老妈赞助的两块钱车费和用来买糖的一块“私房钱”。带上水瓶,塞个面包,兴冲冲地坐公交车去书店,一待就是一整天。去书店,算是一种娱乐方式了。去书店那种快乐感,至今想起来还能令我心跳不已。
现在我的娱乐,大部分就是捧个手机,刷视频、听歌。影音的冲击力比文字更强,来得快,但是去得也快,远远没有文字深邃。一段视频给人传递的信息太多,细看下去,其实一个视频里内容不全,所以“标题党”视频横行,有用的营养太少。一个视频接着一个视频刷,思考的能力都在渐渐退化。天天被动地接受着来自网上杂七杂八的信息,我的认知几乎取决各种媒体的导向。娱乐完全为了消遣时间,感觉自己在虚度光阴。诚然,快节奏的生活,碎片化的时间,刷手机是一种必然,但是,仅仅图一乐罢了。碎片化的时间利用,是高效的体现,可加上肤浅,那就是娱乐至死了。对于我们大部分人来说,很难有那种所谓“出淤泥而不染”的品质天赋,所以不妨偶尔慢下来,比如去书店看看书,找找心动的感觉,在信息的海洋里,在人流拥挤中,静静坐下去,留下自己的锚点。